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106005
事项名称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事项简述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标准补贴。
受理条件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帮扶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机构或用人单位就业扶贫补贴人员名册。
(2)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相关脱贫劳动力累计6个月的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签领单等)。
服务渠道 线下: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
线上: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详情请咨询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
咨询查询途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0313-2024992(详情可咨询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