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108002
事项名称 有组织输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事项简述 脱贫县可采取向社会购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成果的方式,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或劳务输出带头人一次组织脱贫劳动力输出5人以上、并实现6个月以上稳定就业的,按照每输出1人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受理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或劳务输出带头人一次组织脱贫劳动力输出5人以上、并实现6个月以上稳定就业的。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1)机构或用人单位就业扶贫补贴人员名册。
(2)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相关脱贫劳动力累计6个月的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签领单等)。
服务渠道 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详情请咨询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
咨询查询途径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0313-2024992(详情可咨询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