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0714006005
事项名称 企业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
事项简述 企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6-12个月(3种特殊人员除外),须认定待遇领取地、退休日期、视同年限、核增比例、账户前视缴年限、符合补缴政策的应保未保和中断年限等退休待遇条件。由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申办。
受理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职员)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满15年。其中:1、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工人或原干部身份在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女干部,在干部岗位因单位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满5年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以申请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职工档案关键页及档案以外的原始举证材料(需要现场查阅的不用提供)。
服务渠道 线上: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线下: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3楼养老保险科窗口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3楼养老保险科窗口自取,或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3楼窗口,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182292
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zjkwb/static/loginsyth.html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