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001012
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恢复申请
事项简述 参保暂停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正常经营活动或完成省内成建制转入的,可以到经办机构申办单位参保恢复。
受理条件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情况说明与承诺书(单位签章)。
(2)因停产、歇业、改制、进入破产程序等暂停参保需恢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3)因省内成建制转移暂停参保需恢复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受理部、企业受理部,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165300/0313-2162351,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