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003003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延长缴费)
事项简述 参保人员由于以下原因,超过退休年龄日期需要继续参保缴费的,申办本业务:(一)到龄时缴费不足15年需要延长缴费的。
(二)批准延迟退休的。
(三)其他原因需要继续参保缴费的。
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须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征收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费延缴手续。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情况说明与承诺书(单位签章或参保人签字)。
服务渠道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受理部、企业受理部,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165300/0313-2162351,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