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003010
事项名称 单位补缴核定申请
事项简述 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办本业务:
(一)参保单位未按月申报,需要申报补漏的,其中跨年要加收滞纳金和利息。(二)参保单位由于单位基数、工伤费率浮动等原因,造成单位整体少核,需要单位申报补差的。
(三)社保稽核后,需要单位按稽核定额补收社会保险费的。
情形(一)为即时业务,(二)(三)为限时业务。
受理条件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历史补差的,提供情况说明与承诺书(单位签章)。
(2)社保稽核补收的提供社保稽核决定书。
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限时办结(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受理部、企业受理部,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165300/0313-2162351,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