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003004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事项简述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补缴本单位或跨单位就业期间断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包括单位未按政策整体参保、单位参保后整体中断缴费申报、单位为职工漏缴申报的),可申办社会保险费个人断缴补缴核定(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按政策收取滞纳金和利息)。险种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允许断缴补缴。
受理条件 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1)行政部门档案认定手续(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2)法院判决、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或经审计、社保机构稽核责令补缴的相关法律文书。
服务渠道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受理部、企业受理部,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165300/0313-2162351,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