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006017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撤销
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办理待遇终止核定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向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撤销业务:
(一)由于死亡时间等申报信息原因造成核定错误的。
(二)数据整理或迁移时,误将待遇暂停人员清理为终止的。
(三)其他原因需要撤销人员待遇终止业务的。
终止状态转为待遇暂停状态。本事项办理后,参保人完成各项维护业务后,再次申请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核定业务。
另外,银行账号等信息申报错误或银行卡原因造成发放失败的,无需待遇撤销,可直接办理待遇人员银行账号维护事项后进行待遇二次发放。
受理条件 已经完成待遇退回业务,退款到账,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本业务为预授权业务,需向前台主管申请授权办理。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情况说明与承诺书(单位签章或参保人签字或代办人签字)。
服务渠道 线下:社保大厅
线上:河北省社会保险统一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权益服务部,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182230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