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006007
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简述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业务。
(一)参保人死亡(非工亡)。
(二)丧失国籍出国定居或港澳台定居,本人选择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
(三)外国人终止就业回国,本人选择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
(四)跨省多重参保需要注销本省多余社保关系。
(五)人员参保登记错误需要撤销登记的。
(六)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选择退保清算的。
(七)1-4级工伤职工死亡的。
职工需要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申办本业务前应先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业务。此业务与养老保险参保终止、待遇终止打包。
受理条件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本业务为预授权业务,需向前台主管申请授权办理。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1)参保人死亡,且能使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提供告知承诺书(死亡信息无法共享的)。
(2)参保人死亡,无法使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提供告知承诺书(死亡信息无法共享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关系承诺书。
(3)参保人退休前丧失国籍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提供出国(境)定居等证明材料(本人选择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
(4)多重参保需要注销多余社保关系的,提供对方经办机构出具的处置手续。
(5)人员参保登记错误需要撤销登记的,提供情况说明。
(6)企业养老保险职工丧抚费视同年限认定表(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服务渠道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查询途径 市社保中心关系转移部咨询电话:0313-21600850313-2165101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