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1014301013
事项名称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
事项简述 工资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完工或合同终止不再履行、无欠薪的,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向人社部门申请保证金返还。
受理条件 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或施工合同终止不再履行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提供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凭证,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和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结算报告。
(2)项目无欠薪承诺书(施工总包单位法人签字)。
(3)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凭证。
服务渠道 市级、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自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307室;各县区可咨询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016887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