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302001
事项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事项简述 受理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申请。
受理条件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三)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四)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需依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8条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1)仲裁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集体争议推举代表人申请书。
(4)营业执照(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单位办事时提供)。
(5)证据清单及证据。
服务渠道 实体大厅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自取,邮寄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301室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024768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