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信息公开

2023年度“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监督检查” 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8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分享: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加大对我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管力度,市人社局决定对全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一次抽查,根据《张家口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等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对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教学状态,贯彻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发现并消除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其教学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检查对象、方式及内容

检查对象:张家口市各技工院校、各职业培训学校。

检查方式: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定向抽查,由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检查;

抽查比例:10%;

检查事项:技工院校检查的具体内容依据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已公示的抽查事项,随机抽取清单中确定。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抽查由县区人社局负责,抽查范围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教学活动、广告发布及老师资质等相关办学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8、62、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47、49、50、51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抽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抽查。

三、抽查成员单位

(一)技工院校抽查由市人社局牵头,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参加检查。

(二)职业培训学校抽查由各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相关科室的执法人员参加检查。

四、检查时间

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

五、抽查保障

为保障本次执法行动顺利开展,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事宜,检查组各成员密切配合,提供其它保障。

六、检查要求

各县区、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要按照抽查方案的安排,高度重视、互相配合,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抽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要在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告报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箱:zynljsk2020@163.com)。

联系人:赵恚慧 苏 晶 联系电话0313-201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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