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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鼓励高层次人才驻园创新创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8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分享: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搭建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创新创业的良好平台,鼓励和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入驻张家口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高创园)创新创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张发〔201711号),特制定《张家口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鼓励高层次人才驻园创新创业政策》,自2019年9月5日起实施。

一、起草背景

为配套张家口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引进人才政策,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张家口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扶持政策(试行)》(政办字〔2014〕31号),目前该文件已经宣布失效。为了延续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引进人才的政策支持,张家口市人社局为市政府代拟了《张家口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鼓励高层次人才驻园创新创业政策》。

二、主要内容

扶持政策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进人才标准主要对引进什么样的人才进行了定义。

第二部分为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定位主要是对入园产业进行了定位,围绕我市“三大历史任务”、交好“两份答卷”和“两区建设”,结合全市七大主导产业,提出了9个方面具体入园项目,即绿色生态、环保科技、高新技术、冰雪产业、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和为以上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的人才团队

第三部分为单位入园的条件主要对入园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了界定。为了符合我市引才实际,切实保证引得进人才,根据引才经验对原先的政策作了部分调整,进一步明确将本地企业家与外地人才团队的合作和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纳入了入园范围。

第四部分为驻园期限。从更加有利于发挥高创园集聚高层次人才的作用考虑,分不同情况,对驻园的期限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为鼓励政策这部分是本政策的核心部分,主要对入园人才和单位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区分为支持入园单位的政策、人才服务政策和支持引进人才政策。为了与我市引进人才政策的保持一致性,确保政策能够有效兑现,凡涉及人才资金方面的内容全部参照执行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张发〔2017〕11号)规定

第六部分为附则主要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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